本指南载述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的一般规定,适用于经营:1、食品生产加工业(包括生产销售生熟盆菜、生面制
品、西式糕点、中式糕点、烧卤熟肉等);2、批发零售业(包括零售西式糕点、中式糕点、烧卤熟肉等);3、饮食服务业(包括制售中餐、西餐、火锅餐、日餐、蒸饭、煲仔饭、粥粉面食、中式快餐、西式快餐、冷热饮品(料)、甜品、炖品、豆浆、鲜果蔬汁等);4、集体食堂;5、公共场所(包括游泳场、旅业、桌球室、乒乓球室、羽毛球场、咖啡厅、候诊室、公共浴室、卡拉OK厅(房)、电影院、图书馆、营业面积
凡申请办理卫生审查的建设项目,应按本指南规定进行,领取《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办理卫生验收手续,领取《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卫生许可证 (具体见《海珠区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计卫生审查
一、申请:申请人到海珠区卫生监督所一楼办证大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二、受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