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卫通〔2009〕14号关于公布第三周期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名单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组织开展第三周期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研究,确定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康复专科等6个专科为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肾脏专科等4个专科为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培育专科。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专科应以推动医疗技术进步为核心,积极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不断提高学科整体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努力形成自身的专业特色和技术优势。

二、各专科所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专科建设规划和计划,要多渠道筹措重点专科建设经费,营造有利于专科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必要的支撑条件,保证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我局将继续加强和规范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工作。对确定为重点专科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对重点培育专科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对列入第三周期专科建设计划的各专科,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建设期满,按照专科建设内容和考核标准组织专家验收。

四、请确定的重点专科、重点培育专科负责人于20091210日前将《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专项)合同书》、重点专科经费预算(年度分配)及依据以书面材料形式交局医政科,同时交电子文档或发电子邮件到:luye42886@126.com

 

附件:第三周期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

 

 

 

 

附件

第三周期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和

重点培育专科名单

 

一、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

序号

承担单位

重点专科名称

专科负责人

1

区第一人民医院

康复专科

张朝霞

2

区第二人民医院

心脑血管病社区综合防治专科

刘敏玲

3

区妇幼保健医院

宫颈疾病专科

 

4

区中医医院

颈肩腰腿痛专科

郑锦生

5

石溪中医院

小儿咳喘专科

 

6

区红十字会医院

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专科

马长瑜

 

 

 

 

二、海珠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培育专科

序号

承担单位

重点培育专科名称

专科负责人

1

区第一人民医院

肾脏专科

莫靖梧

2

石溪中医医院

中医中风康复专科

尹靖云

3

区红十字会医院

康复专科

王晓毅

4

区口腔医院

牙周疾病社区防治专科

李曼煜

 

 

 

 

 

 

 

 

 

 

 

 

 

 

 

 

 

 

 

 

 

 

 

 

 

 

主题词:卫生  专科名单△  通知                           

  海珠区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3印发 

2009-12-2 14: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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